昆明理工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云政办发 〔2022〕19号)和《昆明理工大学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发〔2021〕57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高质量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双创基地)以扶持学生创新创业为目标,强化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培训指导以及综合服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育人平台。
第三条 双创基地以我校学生的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为服务对象,分为创新基地和创业基地管理,优先选择新质生产力产业如绿色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态环保、数字经济等领域项目团队入驻双创基地。
第二章 创新基地管理
第四条 创新基地主要用于我校学生创新团队在学校指导教师下开展创新实践和科技竞赛活动。
第五条 申请入驻条件
(一)团队申请人须为我校在校教师,具有较强的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或者进行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的能力。
(二)团队成员须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并指定1名学生为负责人,团队所有成员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能够自觉遵守创新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团队有明确的创新项目,且项目原则上必须与学校重要学科和科技竞赛、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与重要学科科技竞赛相关的项目必须已获得国家级奖项,非竞赛相关的项目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或独特性,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四)团队有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确保项目研究能够正常进行。
第六条 申请入驻流程
(一)团队申报。由团队负责人填写《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双创基地创新项目入驻申请表》,并提供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三年与该项目相关的竞赛获奖、专利授权等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以下因素遴选有创意、有创新,能产出较多成果的项目。
1.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与学科科技竞赛的经验,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团队结构合理,具有协作精神,成果丰硕。
2.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重点支持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及“国创计划”等获国家级奖励的项目,或能够产出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并易于转化的项目。
(四)入驻基地。经专家评审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审推荐且优秀的项目团队入驻创新基地。
第三章 创业基地管理
第七条 创业基地主要用于我校学生创业团队开展就业创业实践活动。
第八条 创业基地为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且运营状况正常的创业团队入驻。
第九条 申请入驻条件
(一)创业团队负责人和主要成员须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以正在或即将开始运营的创业团队名义申报,由公司法人或者创业团队负责人提出入驻申请。
(二)创业团队成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现象,能自觉遵守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创业团队须有实际研发、运营活动,不得由校外机构或非本校学生主导创业团队。
(四)创业团队运营的创业项目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或独特性。
(五)创业团队须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六)创业项目类型可涵盖科技型、文创型、服务型、投资型等不同类型。
(七)已注册的公司或计划注册的公司,法人必须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30%且大学生团队持股总额不低于51%,并参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第十条 申请入驻流程
(一)提交申请。由团队负责人(在校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双创基地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以及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获得授权专利或在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院初审。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以下条件遴选有创意、有特色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1.创业计划完整,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项目所涉及知识产权明晰。
2.团队组织结构合理,团队负责人(或公司法人)具有一定的运营管理能力,具备独立承担风险的能力。
3.同等条件下,科技创新能力强、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开发型、技术服务型项目优先,“国创计划”项目中创业实践项目、参加过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赛)、“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国家级奖励的项目优先。
(四)入驻基地。经专家评审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审推荐且优秀的项目团队入驻创业基地。
第四章 服务与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 双创基地采用“申请入驻、考核退出”的运行机制,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指导与管理。
第十二条 双创基地为入驻团队提供的服务
(一)双创基地可为入驻团队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工作场所,设备以及项目研究所需的设施等由团队自行购置,且大型实验仪器不得进入基地。
(二)双创基地有专门的智慧教室、报告厅和讨论交流区,可供项目团队免费借用。
(三)双创基地可免费为入驻团队提供创新培训、创业实训、专家讲座和项目路演等服务。
(四)双创基地可为入驻团队提供知识产权运营、校企合作洽谈以及投融资对接活动等服务。
第十三条 创新团队管理与考核
(一)入驻团队应严格服从学校统一的管理,并且入驻时长最多不超过2年。若团队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7日内必须退出创新基地。
(二)创新基地主要用于学生创新实践,不得长期空置,不得仅用于教师办公和自习。
(三)学校定期对入驻团队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团队,7日内必须退出基地,并且将本团队所属物品搬出基地。若不腾空、不退出,学校按照校规校纪处理。
第十四条 创业团队管理与考核
(一)创业团队须由团队负责人(或法人)与学校签署入驻协议,方能入驻创业基地,并且入驻时长最多不超过3年。
(二)入驻团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合法运营活动,服从学校统一的管理。若团队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入驻协议自动终止。
(三)创业团队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及安全风险。
(四)入驻团队在大学生创业基地同一区域内连续运营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团队负责人毕业满2年的创业团队必须退出基地。对期满未通过评审的创业团队,入驻协议自动终止。入驻团队须于协议终止7日内退出创业基地。
(五)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对入驻创业团队运行情况开展日常管理与考核,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的团队予以重点扶持,对发展不及预期、面临困难的项目实施帮扶,对运营不规范、存在违规风险的团队予以警示,对无法继续运营的项目取消其入驻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双创基地创新项目入驻申请表
2.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双创基地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